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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了23年的“养女” 婚后起诉智障养父:收养无效
单身汉方崇财因病有智力智障。1993年,他抱回别人都怕“养不活”的弃婴,在家人帮助下抚养成人。23年后,养女将他告上法庭,要求认定收养关系无效。法院:方崇财收养小芳时,无配偶且年龄未满三十五岁,其收养行为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和其他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但方崇财有权追讨收养期间花销。 热辣评论:1、现实版农夫与蛇的故事,说难听点,还不如养条狗呢。 2、希望法院能帮助方家人讨回十几年的抚养费,一个子也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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