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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书] 新看的一本好书《三国之最风流》——历史军事类古朴厚重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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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5 08: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三国之最风流 作者:赵子曰 写过《蚁贼》的。纵横上的。http://book.zongheng.com/book/145937.html  书名虽然俗,但书写的很不俗。书中有大段文言对白,还有大量历史资料注解。高中文言文不爱读、历史书不爱看的读者可不看此书。
简介:一个年轻人穿越汉末,从亭长做起,争雄天下。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文章节选
第一卷 繁阳亭长
1 上任
光和三年,九月初的一个中午。
繁阳亭外来了一个骑马的青年,年约二十,穿着袴、褶,头上没有带冠,只裹了帻巾,腰间悬挂了一柄环首刀。“袴褶”是外来货,来自游牧民族,形似后世的上衣和裤子。
他名叫荀贞,是新任的繁阳亭长。

“先生,你教过弟子,说‘法’应该是‘不阿贵,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於法’,应该是公正严明的。触律必究,不触律,则无罪。荀君身为一乡有秩,掌数千户之家,怎么能无视律法,以捏造的罪名来用国家之器来诛灭私仇呢?”这个愤怒的青年显然是知道乐进曾被第三兰劫道的事情。
最先说话的那个年长之人表示赞同,说道:“《管子》云:‘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又云‘以法制行之,如天地之无私也’。韩非子云:‘一民之轨,莫如法’。‘法’是天下万民的程式、仪表,是公器,应该秉公而行,不可因私而乱!荀君因一己之私,罔顾其真,捏造事实,罗织罪名,而诛第三氏全族,并祸及其友朋、亲属、门下宾客,受罪者四五百人。令人发指,真残民之贼。有这样的人来治理本乡,其患将必更甚第三氏!……,先生,请你上书县廷,要求县君把他罢免了吧!”


荀贞神色不变,徐徐说道:“谢君儒雅,喜劝人善,希望能用文德来感化第三氏。这一点,我不如他。我为了别的百姓着想,雷霆诛恶,杀一儆百,这一点,他不如我。”
长社钟氏乃是天下知名的法律世家,对荀贞尽灭第三氏一族这件事,钟繇本人所持的态度是虽觉得荀贞杀戮稍盛,但在了解过第三氏的种种罪行后,大体上是赞同的。
陈群家也精研法律。第三氏被灭族一案乃是近年来郡中仅见的一例灭族案,陈群亦有耳闻,并曾专为此请教他的祖、父。他祖、父的看法与钟繇相同,在批评荀贞杀戮过盛之余,大致上也是持肯定态度的。
这会儿听完荀贞巧妙的回答,他们两人相顾对视,皆面露微笑,又都想道:“此人不但敢作敢为,而且有机变之才,不愧荀家子。”钟繇哈哈一笑,说道:“谢君劝善,贞之诛恶。两人平分秋色,不分高下。”


荀贞没有怎么去看这股黄巾士卒,而是把目光在护城河上略停了一停。他记得河中本有血污,但被浓浓的夜掩住了,此时只见河水如带,倒映星月清辉,蜿蜒绕城,波光粼粼。纵是将要出城夜袭,即将再度与黄巾士卒白刃拼杀,然而这静谧清凉的河水却依然令他心中一动,恍惚里,不由想起了荀彧送他的那树寒梅。
几年过去了,那寒梅长高了一截,现被他移种在颍阴的家里,在来阳翟前,树上刚又绽放了几朵梅瓣。雪下梅开,冰霜傲骨。似有一缕清香,从数十里外的颍阴飘摇随夜风而来,缭绕鼻端。
小说中的注解
1,亭舍鬼怪。“秦汉时期,诸多社会文化现象都笼罩在神秘主义的氛围中。鲁迅先生将这种时代特征称之为‘巫风’、‘鬼道’,他说:‘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
“在考察这些散发着浓郁神秘气息的现象时,我们注意到,汉代社会流传着许多有关亭中鬼怪的故事。据笔者的统计,仅见於《风俗通义》的就有15则,其他如《搜神记》中有7则,《后汉书》中有3则,《汉武故事》中有1则。”挨着颍川不远的汝南郡当时“就流传着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鬼魅杀人故事”,当地人应劭(约153-196)后来在他的书中详细记载了此事:“汝南汝阳西门亭有鬼魅,宾客宿止有死亡,其厉厌者皆亡发失/精。寻问其故,云先时颇已有怪物”。——光和三年是180年,应劭时年二十八岁。
2,祝诅上。“祝诅上”的意思是祈祷鬼神,使降祸於所憎之人。
3,先自告除其罪。依照案例看,并不是所有的自首都能免罪,如果是首恶,有时候也是免不了罪的。
汉武帝时淮南王谋反,案中的重要人员伍被,尽管“诣吏自告与淮南王谋反”,但是负责审理此案件的张汤却以“(伍)被首为王画反计,罪无赦”为由,将其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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