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的天性》是一首三部曲的终曲,这一点是本书将近完成时才清楚起来的,在此之前我并没有意识到它们之间有任何逻辑联系。《昆虫社会》(1971)一书的最后一章题为:统一的社会生物学前景。我在其中提出了,在解释社会性昆虫的严格系统时一直卓有成效的群体生物学和比较动物学原理,可以逐条运用于脊椎动物。我当时指出,我们最终将用同一套参数和同一种定量理论去描述白蚁群落和罗猴群组。为了把这一挑战性的意见述诸文字,我开始查阅大量有关脊椎动物行为的优秀文献,结果写成了《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1975)一书。在这部书的最后一章“人:从社会生物学到社会学”中,我提出这样的观点,在一般动物研究中,没有辜负人们希望的生物学原理,可以有效地推广到社会科学中去。这一提法引起了强烈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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