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cdy 于 2017-2-5 11:48 编辑
【PConline 资讯】一直以来,相信不少人有过这样子的经历,在不少机构中被要求去派出所开各种各样奇葩的证明,然而这些奇葩的证明甚至是连派出所都不知道的!而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北鹤峰某银行要求储户到派出所开具“不是人为故意损毁人民币”证明,派出所开具并霸气回应一事网络热传。在今日(2月4日),湖北省公安厅相关工作人员向媒体证实该证明属实。而从中国农业银行鹤峰支行证实,目前银行已介入调查此事,相关情况或将对外发布说明。 据报道,一份盖有鹤峰县公安局容美派出所红色公章的“证明”(注:证明本身被打上引号)文件显示,中国农业银行鹤峰支行的储户田某林被要求公安机关为其开具证明,证明其所持一张残缺人民币“不是人为故意损坏”,以便到该行办理兑换业务。
在这份“证明”显示,根据公安部统一规定,该事项不由公安机关证明,且公安机关也无法证明。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第三条之规定,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
而在这份“证明”上面还写到,国家“三令五申”不要让百姓开所谓的“奇葩证明”,更不要让老百姓多跑路、瞎跑路。鹤峰县公安局容美派出所在“证明”中向该银行发出提醒:愿你单位端正态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为老百姓办理业务;如不能办理,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请不要随意让储户来该所开具“奇葩证明”。 对于警方这样子的一份证明,不少网友表示:这个证明很有证明力! [/url]
正如警方在“证明”上面所说,国家“三令五申”不要让百姓开所谓的“奇葩证明”,不要让老百姓多跑路、瞎跑路。希望以后这种机构不要再这样子,应该好端正态度认真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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